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班中醉酒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006-04-04   来源:安全时讯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安律师:
    2005年12月18日,某市顺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车间钳工鲁志申,因有朋友来办事,在中午就餐时邀请朋友一起到公司外的小饭馆吃饭,两人喝了一瓶白酒。将近13:00,鲁志申看到同车间的工友张某,也邀请张某一同饮酒,13:50左右吃完饭。鲁志申送走朋友后,和张某走路回车间工作。14:25分,鲁志申准备到车间二楼办公室领取月度奖金,上楼梯时因醉酒不能平衡身体,摔倒在楼梯上,导致其右内踝骨骨折,脸部部分皮肤挫裂伤。事后,鲁志申要求报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车间领导向鲁志申询问并经工友张某证实后,告诉他因醉酒致伤申报工伤有难度,同时告知他违反劳动纪律应接受处分。请问:鲁志申因为班中醉酒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宁冲

宁冲:
    现实中,班前或班中饮酒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中发生的这种情况有相当的代表性。为解决本案提出的问题,必须弄清楚几个基本概念(如何为“本人醉酒后行为失控造成的伤害”)和相关法律规定(如工伤保险条例对醉酒后行为失控造成的伤害如何规定),本案分析如下:
    1、由于“本人醉酒后行为失控造成的伤害”,是指在工作中或工作前饮用酒类食品,工作中受酒精作用影响,行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的伤害。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有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条例不将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主要是考虑,醉酒是一种个人行为,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行为失去控制,引发各种事故不能作为工伤处理。实际上条例这样规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职工酒后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3、本案中,钳工鲁志申违反劳动纪律不得班前和班中饮酒并致醉酒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鲁志申醉酒导致受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当然,鲁志申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有三点值得关注:其一、用人单位要严格劳动纪律管理,从制度上限制班前和班中饮酒;其二、如发生类似醉酒受伤的问题,要找相关人员进行证实,确定职工受伤的原因是否真属醉酒受伤;其三、用人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宣传班前和班中饮酒的危害,教育职工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