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阅读
/
资料中心
法规标准
论坛
/
安全人
安全企业
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工伤与职业病
> 正文
分享
国家机关应否参加工伤保险?
2006-12-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点赞
收藏
评论
上一篇:
工伤认定应由哪些部门作出?
下一篇: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相关阅读:
工伤
工伤保险之逾期申报与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营业执照就无法认定工伤吗?职工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超过退休年龄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
返乡路途 是否认定为下班途中?
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 谁来赔?赔多少?
未签劳动合同出差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员工未乘“约定车辆”出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中关于新旧法规适用造成的差额问题
12年后再申请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
受雇干活按天拿薪 受工伤能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