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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人员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2008-03-14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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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朋友刘某是某企业内退人员。内退后被另一单位返聘,原企业不知情,继续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费。现在他发生了工伤,请问这种情况,应由哪个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待遇怎么支付?

广东深圳   贺子康

子康同志:

  你好。要解答这两个问题,必须先弄明白“返聘”和“内退人员”的具体概念。“返聘”通常专指退休人员再次被用人单位聘用,而不适用于在职人员。内退人员属于在职人员,使用“返聘”一词不当。内退人员仍属于原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因此原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该职工缴纳包括工伤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于你朋友已经内退,自然不是在原单位从事工作或间接从事工作而受到伤害,因此该伤害不属于原单位的工伤,既不应由原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应由原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朋友是在新单位从事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应认为属于新单位的“工伤”。新单位应当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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