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她在骑自行车下班途中,因路面井盖下陷摔伤。赵女士问,她的情况应视为工伤吗?
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赵女士在下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不属于机动车事故伤害。因此,赵女士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赵女士的损失可以在分清责任基础上向井盖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进行索赔。
点赞
收藏
评论
上一篇:早年工伤死亡者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下一篇:工伤赔偿协议履行后能否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