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父亲在泰州二建江阴市的一处工地上打工,晚上看护工地。去年8月22日晚,父亲到工地对面一家小商店买东西,半路上被车子撞伤。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答复: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件,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才能算工伤。贾先生父亲为自己买烟而在工地外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此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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