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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比赛时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视同工伤?

2009-04-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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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在单位举办的篮球比赛中,一位职工在比赛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能视同工伤吗?

  答:对每个职工来说,工作岗位是非常固定和明确的。非日常工作,从事单位临时安排的工作,其工作职位也属于工作岗位。但并非用人单位或雇主安排的所有事务都能成其为工作。与职工的本职工作没有联系,又不属于单位正常业务范畴的事务,很难成为工作,其相应的活动地域也就很难成为工作岗位。从事篮球比赛,虽然有单位安排和指派,毕竟是单位的业余活动,属于职工的业余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单位的业务工作,与单位的业务工作也没有本质的联系,篮球比赛的场地,很难作为工作岗位,不宜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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