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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工伤能否与单位私了?

2009-07-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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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我在工作期间受伤,已在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用人单位想与我私了,我们最终达成了一个赔偿意见。但在支付赔偿前,单位要求我签一个协议,声明我不得继续追究。请问,如果我签了这份协议,日后如果工伤复发,单位还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吗?这份私了协议是否合法?

  律师:如果考虑到工伤赔偿周期较长等原因,劳动者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与用人单位签订私了协议的。《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签订私了协议前,建议劳动者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级别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免所获赔偿数额较低,日后再次索赔。此外,如果劳动者对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因此自身权益受损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私了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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