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2008年10月5日,单位加班到深夜。我怕女同事刘某独自回家不安全,便护送她回家。在从刘某家返回的路上,我被汽车撞伤。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工伤只要把握两个要件即可: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王先生已经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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