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我被单位派到国外工作,并受了工伤。按照当地的法律,我不能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公司在国外的负责人让我到国内解决,而国内公司总部又说他们不清楚国外的具体情况,无法处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若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若发生工伤,应按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待遇,其境外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因此,林先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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