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我哥哥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个矿场打工,工作期间不小心被炸伤左眼,落下十级伤残。他在这个矿场工作还不到10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钱是按照出矿车次数计算的。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哥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天就已经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在工作中受伤就构成了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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