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饮酒过量死亡能否定为工伤?

2009-07-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王先生反映:一个老乡下班后在单位宿舍与同事喝酒,因为饮酒过量第二天早上发现已经死亡,请问此种情况能否定为工伤?如果不属于工伤,死者所在单位是否应给予一定的赔偿?另外,和他一起喝酒的人应承担部分责任吗?

  解答:《工伤保险条例》16条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单位应向职工遗属支付丧葬费、抚恤费、丧葬补助费、救济费等费用。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人挑起赌酒、斗酒、劝酒,并任由其醉倒,不通知其家属,不送医院救治,他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