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员工入股后受伤还算不算工伤?

2010-03-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邓江湖是四川欣驰物流有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去年7月,他在前往宜宾拉货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10级伤残。但公司不承认他是工伤,原因是邓进入公司时交了5万余元买了一只股,他便被认为是“合伙人”而非员工。

  劳动法专家:是员工无疑应属工伤

  邓江湖以及其他驾驶员均是欣驰物流公司的员工,他们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邓在拉货途中遇车祸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左祥琦进一步解释,“比如一个公司的董事长,他兼任该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就是合伙人身份,而‘总经理’便是员工身份,作为董事长,他可以参与公司分红,但作为总经理,他应该领属于自己的工资。”左祥琦表示,合伙人和员工这两个身份并不冲突,而且邓江湖在欣驰物流公司做驾驶员的工作,每个月领工资,确定无疑是该公司员工。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