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为抢救公共财产而造成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0-03-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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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工在下班途中,巧遇一家公司发生火灾,他为抢救这家公司的财产被烧伤。虽然他抢救该公司财产的活动,并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内,但是一种对社会有益的举动,这种公而忘私、奋不顾身的精神值得提倡和赞扬,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工伤。所以该职工所受的伤害应该视同工伤处理按照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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