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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几点常识

2010-06-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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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因工伤伤残或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必须首先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只有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并被认定为工伤职工之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用人单位、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均可以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三、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一般而言,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届满,病情已经相对稳定,也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遭受器官损伤的职工的鉴定一般在临床手术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即损伤在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是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

  2、职来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具有时间了限制,根据不同性质的职业病,其鉴定结论有有效期也在一至两年之间确定。

  四、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的身份证。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属于职业病的还需提交《职业病诊断书》

  4、工伤职工个人完整连续的就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有关医疗材料。

  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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