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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工作中暑可算工伤

2010-07-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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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连日的高温下作业,在某工地打工的架子工小王严重中暑,顿时昏迷不醒,工地其他工人将小王送往医院抢救,一共花费医疗费4500多元,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王的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工伤鉴定委员会据此认定小王在工地发生的中暑属于工伤,对小王花费的医疗费进行了补偿并给予了其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官提示:

  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期间发生中暑引发职业病或心脏病猝死等情况造成劳动者伤亡的,是否构成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在送诊的同时,必须经由省、市、区级的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是否为中暑。进而需经过工伤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是否构成工伤,确定受伤或死亡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如果符合职业病条件的中暑或在在岗猝死的情形,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救济。当然,对于中暑的认定通常也要注重“结果”而定,如果一般中暑休息一下就会好转,自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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