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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因工与非工伤亡界限的案例

2010-08-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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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领导指派的案例:

  例1某建筑工人,班长派他往工地送工具,在送工具时不慎手被碰伤。按因工处理。

  例2某房产段负责人的亲属要做家具,该工段负责人要求段内一工人在星期天到其亲属家帮助做家具,不慎手被砍伤。事后,受伤工人以受领导求派为理由,要求按工伤处理。单位认为,该人是受个别领导求助,工人为其亲属做私活,不能按因工处理。

  (2)区域和时间的案例:

  例3某厂技术员,在深夜,车间来人找他回厂处理生产紧急事故,他急奔工厂,途中陷进暗沟,脚腿挫伤,事故虽然发生在非生产区域,但这是为执行紧急任务而致伤,按因工处理。

  例4某厂一钻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另一工人请求,为个人自行车零件钻眼,不慎手被碰伤。本人以在工作时间内,插空为他人干一件零活并没超出法定工作时间,要求按因工处理,单位认为,事故虽然发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不属于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不按因工处理。并对其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进行教育。

  (3)从事研究、革新的案例:

  例5某厂一职工,公休日在车间搞技术革新试验时,将酒精灯打碎,突然起火,烧伤脸部。事故虽然发生在业余时间,但他搞技术革新是为生产做贡献,按因工处理。

  (4)意外伤亡的案例。

  例6某厂一职工因工外出,遇上强烈地震,不幸死亡,按比照因工处理。

  例7某厂一工作人员,随汽车去外单位办事,途中汽车发生撞车事故,该人被撞伤,因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伤,按比照因工处理。

  (5)坚持原则的案例:

  例8某厂防护用品发放员,按规定发放物品,一个不应领取的工人去要,发放员坚持不给,该人对发放员不满,打伤了发放员。工厂对发放员坚持原则被打伤,并按比照因工处理。

  例9某商店营业员,见一顾客拿着甘蔗(从外商店买的)经过他的柜台,未经询问,便断定是从他的柜台上偷的,两人发生争吵,营业员出口伤人,又先动手打人。在打架中,营业员被打伤,本人以维持国家财产为理由,要求按工伤待遇。单位认为,在未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就误认为顾客偷甘蔗,又出口伤人,先动手打人,是错误行为,不按因工处理。

  (6)紧急情况下的案例:

  例10某厂一职工,在冬季抢修桥梁时,带头跳进冰水里作业被冻伤,造成下肢瘫痪。工厂认为,这是不顾个人安危的一种模范行为,按因工处理。

  (7)因工出差的案例:

  例11某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乘闲访友,应邀同去游泳,不幸溺水死亡。家属以出差为理由,要求按因工死亡处理。单位认为,会亲访友应邀游泳是出差任务以外的个人活动,不能按因工处理。

  (8)管理设施不善的案例:

  例17某厂一工人完成生产任务后,在厂内浴池洗澡,被从天窗掉下来的玻璃砸伤,工厂认为与管理不善缺乏维修检查有关,责任不在本人,按比照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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