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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营养费是否能得到赔偿?

2010-08-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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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姐姐因为发生工伤事故在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除了医药费之类的,营养费就花了几千元,现在让单位给予工伤鉴定,鉴定之后就要进行赔偿了,那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能不能得到补偿呢?

  律师解答:

  虽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但如果工伤职工治疗医院出具了相关需要营养证明,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营养补助。

  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会给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营养费报销的。

  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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