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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2011-03-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