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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少煤气管道已处事故多发期

2004-03-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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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网-广州日报
 
  由于防腐和保养方法的相对落后,以及城市扩建等原因,目前遍布广州市的3000多公里煤气管道不少已经进入了寿命后期并处于事故多发期。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后,使得这一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广州煤气管道达3000多公里

  为此,民盟广州市委员会拟向于本月召开的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完善已经“暂行”了14年的《广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暂行规定》,将广州城市燃气管道定位为重大、特大危险源,强制性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定期检测,落实经营部门对煤气管道定期检测的责任,保障煤气用户和公众的安全。

  据了解,广州城市煤气管道是从1987年起逐步发展起来的,经过17年的发展,现已遍布广州10个城区及增城市。此外,遍布广州市的煤气管道中,中压埋地煤气管道管网达1000多公里、低压埋地煤气管道管网达2000多公里。这当中,广州市煤气公司的城市煤气管道又占了95%,年煤气输送量达2亿立方,用户达50多万。

  去年造成煤气泄漏事故67起

  城市煤气管道为广州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城市煤气管道中的各种问题同样也逐渐暴露出来。如2002年就出现22宗骑压管道的情况,2003年由于腐蚀造成的煤气泄漏事故就多达67起。

  至于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民盟广州市委员会调查分析认为,这与广州早期城市煤气管道的安装质量,防腐和保护方法、运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有关,同时也与存在违章占压、城市扩建造成建筑物骑压、城市建设引起的挖破等问题有关,加上埋地的煤气管道又难于进行主动检测维护和部分煤气地下管道已进入了寿命后期并处于事故多发期,所以才容易出现险情。   

  应将燃气管道定位为法定重特大危险源

  目前,广州市市政府颁发《广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暂行规定》已“暂行”了14年,没有规定要求对城市燃气管道的定期检测,特别是对地下城市燃气管道的定期检测作出规定,这就造成了地下城市燃气管道的定期检测与安全评估的管理上的真空。广州市煤气公司目前主要采取的是巡查,对于中压煤气管道每人每天巡查20公里,每2天查一遍的形式。但是,这样做是起不到对地下城市燃气管道主动定期检测作用的。

  为此,民盟广州市委员会建议认为,应考虑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将广州城市燃气管道定位为重大、特大危险源,强制性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定期检测,落实经营部门对煤气管道定期检测的责任。(记者刘志华通讯员黄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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