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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 命悬一“线” 安全意识不容忽视

2004-06-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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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的高空,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人:他们或身系绳索、坐着“小吊”攀于高楼大厦之上清洗外墙,或站在简易的脚手架上,演绎钢筋水泥的奇妙变奏。每天在高空忙碌的同时,他们的生命也在空中摇摆,一点儿小疏忽就可能酿成惨剧。

    施工现场 隐患重重

    高空作业人员坠落受伤或者死亡的事故,已经屡屡见诸报端,而近日仍不断有新的坏消息传来:岗坡路与伏牛路交叉口西侧一建筑工地,一民工从五楼摔下,伤势严重;一民工在金水路东段为一大楼清洗外墙时,身上系的唯一一根绳索忽然断裂,从六楼摔下致死;荥阳市某建筑工地上,一民工从4楼摔下,当场昏迷……

    而在人们追查事故的原因时,得到的答案总是惊人地相似:安全措施不到位。比如,按照常规,高空清洗人员作业时应该系一根主绳和一根安全绳,而很多高空清洗人员只系一根绳子,一旦这根绳子断裂,惨剧就发生了。

    记者近日在市区走访时发现,更让人担心的是,在接连不断的血的教训面前,在很多施工现场,工人们仍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

    5月18日下午4时许,一民工在大学路与南三环交叉口附近为高楼安装窗户外框时,不小心踩空从四楼坠下,记者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伤者脸色苍白,昏迷不醒,医生说伤者胸椎骨折,有生命危险。伤者的工友称,施工现场没有防护网,施工者当时站在简易搭建的脚手架上。

    郑棉三厂、郑棉六厂家属院内,3个建筑工地正在紧张施工,每个工地门口都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提示牌。但是记者看到,不仅地面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在四五层楼施工的部分工人也不戴安全帽,身上未系安全带,直接站在光滑的脚手架上施工。当记者向一工地负责人提醒时,对方冷冷地称“没这回事”,并当即把记者撵出了工地。

    在伏牛路一家属院内,四五名农民工站在四五层楼高的脚手架上粉刷外墙,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而同时,在桐柏北路一幢临街家属楼前,十多名民工在搭建脚手架清洗外墙时,虽然系有安全带,但安全带都没有固定,形同虚设……

  从业者的漠然与无奈

    记者路过中原路时,发现某大楼西侧有4名“蜘蛛人”在清洗墙面。他们所在的高度距地面足有30米。只见他们身子贴在墙面,腰缠一根绳子,坐在一块木板上,用手中抹布来回擦去墙壁上的污垢。4人彼此靠得很近,一边擦洗墙体,一边谈笑风生,显然一点恐惧感都没有。路过此处的行人无不为他们担心。一对母女经过这里,看到这4名悬在高空的男子,小女孩惊呼:“这4个人好危险呀!他们为什么不系安全带?”

    10分钟后,其中一名“蜘蛛人”从高空下到地面。记者上前询问他是哪家清洗公司的,为何不系安全带,这名“蜘蛛人”瞟了记者一眼,并不答话,就提着水桶和清洗工具离开了。

    “我们也知道生命安全很重要,但是老板不给我们提供足够的防护设备,我们有什么办法?”采访中,当记者向一些工人询问,为什么不采取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时,一些工人说出了他们的无奈。

    不过,也有一些人却是自身缺乏安全意识,他们根本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大部分只是凭经验、靠胆大工作。

    一位干了6年高空清洗工作的海先生称:“有什么好怕的,我干了这么多年都没事,心里有底。再说,搞得太复杂了也耽误干活儿。”

    来郑州某工地不久的小杨则说,包工头见他“有力气、人老实”就让他来了。起初,站在没有防护网的脚手架上,他心里还真有些害怕,不过,“见别人都那样干活,自己只好跟着上了”。小杨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施工中还有那么多“讲究”,因为压根儿就没有人告诉他。

    对于高空作业现场的种种险情,不少郑州市民也表示担忧。伏牛路某家属院的李女士说,工地上常有人被摔伤、摔死的事,媒体报道、提醒过多少次了!可是仍有人无动于衷、我行我素,“生命最可贵,等出了事再后悔就晚了!”李女士叹道。

    利益在前安全靠后

    为调查郑州市高空作业安全用工的现状,记者扮成需要清洁八楼窗户的客户咨询了几家清洗公司。

    对于找上门来的业务,清洗公司都态度热情,满口应承。当记者询问清洗工人是否有上岗证、是否有意外保险时,几家公司的回答如出一辙:活能干好,价格可以商量,其他问题用不着费心。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建筑行业和清洗行业中转包盛行。很多根本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在把活儿揽到手后,层层转包,自己从中赚取工程“介绍费”。有些承包商在社会上雇用一些未经过任何训练,也没有上岗证的外地工人进行施工,有些施工单位为了压低成本,在绳索、保险带、安全帽、防护网等高空作业防护工具不齐全或者未经严格检查的情况下,便让施工者“披挂上阵”……与工人们的安全相比,这些人更关心的是自己能从中赚取多少银两。

    据郑州市一家高空清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介绍,目前郑州市场上有十多个类似建筑行业“包工头”的承包商,他们手头掌握的从事高空清洗的民工有100多名。平时承包商与这些民工并无联系,只在揽到活儿时通知民工来做,对这些民工的培训及安全教育几乎是空白。

    与此同时,业内人士称,压在包工头或者承包商头上的合同限制,也是促使工人们冒险作业的原因之一。如果工程施工时间紧迫,“情急之下”,种种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就成了引起“误工”的因素,“工程延期要赔偿,这是很多承包商不愿意接受的,而保障工程进度的代价,就是工人们施工危险系数的增高”。一些民工坦言,对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位总经理认为,工人自身缺乏安全意识和防护常识,也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而解决问题的根本,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不过,费用的支付问题成了制约培训进展的瓶颈。几乎所有的承包商或者包工头都不愿承担相关费用,而多数工人也不愿花这份钱。

    这位总经理说,高空清洗业目前既缺乏相关的行业规定,也没有明确的操作规范。比如,清洗工人必须使用什么样的清洗工具、系什么样的安全带等,都没有统一规定。此外,郑州市也没有针对高空清洗人员的专门培训机构,从事高空清洗的工人要么没经过任何培训,要么由所在公司自己培训,而颁发上岗证更是不可能的,“可以说,目前郑州的高空清洗工人几乎都是无证上岗”。

  “高空”监管尚是空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把高空清洗等高空作业作为特种行业,包括郑州在内的很多城市也未将高空作业纳入特种行业安全管理的范畴。通常是在发生伤亡事故之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事故单位按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劳动部门负责工人赔偿事宜,技术监督部门则负责调查事故中的技术原因。

    但相对于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来说,这种事后的管理只能是亡羊补牢。有业内人士称,对高空作业进行有效监管,需要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减少监管中的“真空”地带。

    据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田梅介绍,由于生产行业的划分日益细化,在管理规范上难免会出现一些政策滞后现象。就拿高空清洗业来说,高空清洗业专业性强、技术性高,涉及城建、物业、环保、工商、劳动等部门,目前却没有一个部门专门负责管理这一行业。究竟该归谁来管“目前还说不清楚”,我国也没有针对高空作业的行业规范,他们只能参照建筑行业高空作业标准进行监管。

    田梅说,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门设有安全生产执法督察大队,负责监管郑州市内高空作业等多个行业的安全情况。但目前督察大队力量薄弱,只有10人,人手明显不够。而且他们只充当一个“桥梁”作用,在接到安全隐患举报后,属于哪个部门具体负责的,就通知哪个部门进行查处。

    对高空建筑行业来说,则有安全生产的明确规定,但是落实起来相当困难。

    郑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监督科的张笑冰说,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对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作了明确规定。比如:要求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等等。然而,在日常检查中,违反规定的现象很常见,很多工地在被责令整改后情况有所改观,但也只是“应付”一下,风头一过立刻恢复原状。

    田梅介绍说,为减少各类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郑州市有关部门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鼓励市民增强安全意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单位,及时举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二是通过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机构对从业者的培训,加强高空作业人员的从业素质,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

    而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保障学会工作站副主任范启香介绍说,对于高空作业事故中的受害者,不论有没有和施工方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高空作业人员若在施工中受伤,施工单位有责任负责对其进行抢救、治疗。如果受伤者和施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索取工伤赔偿;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可以依据今年5月1日出台的《民事损害赔偿》有关条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若雇用方雇请的是具有相关资质、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则由该施工单位负责,若雇用了不具有相关资质、没有法人资格的人员,则由雇用方负责。
 
 
作 者:记者 王玮 蔡君彦 编辑:杨静 来 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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