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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事故责任追究前移 出现苗头、隐患就追究责任

2004-06-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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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在线消息 出现事故隐患,就追究责任。北京市将对事故的责任追究前移,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追究责任,以警示生产安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建伟昨天向媒体作出这番表述。

    昨天上午,由中宣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政府等部门共同主办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出发仪式”在朝阳公园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旨在提高广大职工和市民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等。

    在今年前5个月全市发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数和死亡人数都同比上升。目前,本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此背景下,昨天的活动引来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近来,北京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一大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存在忽视安全的倾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意识疏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建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仅停留在文件、会议上,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安全法律法规贯彻不力,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接连发生。

    他举例说,如京民大厦特大火灾,有关部门头一天就曾对其提出了警示,但他们继续作业,第二天火灾就发生了。“所以,有关单位领导落实安全意识、安全责任还有差距。”

    李建伟称,光靠监管部门的检查是不够的,关键还要各单位负责人的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必须进一步提高。同时,本市也将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追究责任,出现事故苗头、事故隐患即追究责任,以警示安全。

    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昨天从北京启程,前往东北三省开展宣传、检查活动。(记者 袁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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