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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列火车撞飞货车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2004-07-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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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讯 昨天10时45分左右,一列由南向北行驶的列车在途经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一交叉道口时,与一辆自西向东横穿道口的蓝色货车尾部相撞。失控的货车刮倒等候在铁道东侧的两名骑车人,造成2死2伤的惨剧。这一事故使列车被迫停靠了近20分钟。

  目击货车尾部横扫360度

  记者赶到现场时,事发现场惨不忍睹。死者之一刘某的尸体被绿色帆布遮盖,仍停留在道口东侧的路边。货车车头向北、车尾朝南,整个车身居然从垂直铁道线的方向甩到平行,而它的前风挡碎玻璃则散落到5米开外。

  一辆红色富康车司机于师傅曾迎面目击了事发的全过程。据于师傅现场介绍,货车车尾遭到飞奔列车的巨大冲撞后,尾部横扫近360度,等候在路口的两位行人是被货车车尾扫中倒地的。

  刘某在急救医生赶到前已经停止心跳,另一行人付某在被送到附近的酒仙桥医院后不治身亡。

  调查路口警示灯林立且有人执守

  事发现场,铁道两侧都有道口警示灯和“铁路道口注意安全”的文字提示。不过,该道口虽然有专人执守,但在两侧均无可以升降的栏杆加以控制,行人车辆穿行随意。

  据当时在西侧路口执守的张管理员讲,他当时急速挥动手中黄色的旗子,曾试图拦住货车司机,但其未听劝告、冲了过去。而在事故中受伤的货车司机李某告诉记者,当时并未见任何人上前阻拦。

  迅速赶到的朝阳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周密勘察。目前,事故的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提醒过铁道请遵照相关规定

  《铁路法》规定,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道路安全法》也规定,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有关部门呼吁,行人、车辆通过铁道路口,完全可以避免这类悲剧的重演,在走捷径、抢时间和重安全的权衡中,更需要市民的自觉安全意识。(记者彭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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