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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发生一起高压触电事故 造成两死两伤

2004-07-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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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西频道7月8日电(赵家志)7月7日,广西桂林市一钻井队在竖立地质钻探井架时不慎碰触到空中的高压输电线路,造成两个民工当场被电击身亡,另两个民工受重伤的重大触电事故。

    7日上午9时许,记者接到报料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位于桂林市叠彩区五福村委会大楼西面约100米开外的路边,一个由三条钢管斜撑起来的三角钻探井架还支撑在路边,井架的顶部仍与横过空中约7米高的三条高压电线中的一条接触着,两名已经不幸身亡的民工倒卧在井架脚下,另两名民工已被桂林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救治。

    最早发现高压触电事故的是桂林市五福村委会副主任宾桂华。他告诉记者,早上8时45分左右,他听到一摩托车司机说“前面有人被电死了”。于是,他急忙跑步上前,看到四个民工全部倒在了钻架下。宾桂华立即掏出手机分别向110报警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报了警,随后他又给桂林供电局打了电话,报告了触电事故。桂林110民警和桂林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很快赶到现场,经检查证实两人已经死亡,另两名伤势非常严重的民工马上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据了解,四名民工都是桂林市芦笛岩附近的村民,此次受雇于桂林市勘察设计研究院,为在此地修建大河乡的一个农民新村来进行地质钻探。 

    桂林城郊供电公司安全监察室陆志明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接到群众报告后,立即派人来到现场查看,并随即通知调度室对整条高压输电线路进行断电。陆主任说,这是一条电压高达一万伏的线路,按规定,设置在公路边的高压线路应高出地面7米,穿越居民区的高压线路应高出地面6.5米,穿越非居民区的高压线路则应高出地面5.5米。而这条高压线是处于一条村镇道路和一个企业的围墙之间,距离地面高出约7米,完全符合有关电力设施设置的安全规定。

    事故发生后,桂林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桂林市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局以及叠彩区政府和供电部门就此事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触电事故展开详细调查。(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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