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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消防灭火竟被挡住强收水费

2004-08-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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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火栓属于市政设施,不属于小区内的水源
  ▲希望广大群众提高消防意识,增强法纪观念

  据新华社重庆电(记者刘潺)  消防灭火竟被要求交纳水费,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公然煽动居民围攻刚刚从火场上撤下的消防战士。

  7月26日中午1时许,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武陵支路柳荫街54号17栋7楼一民房突发火灾,该市消防总队特勤大队第一中队官兵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后迅速出动包括云梯车在内的4台消防车赶往现场扑救。

  1时32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大火已从起火民房的窗台蹿出,大量浓烟滚滚涌出,被大火烧碎的玻璃不断地往下掉,情况十分危急。消防特勤官兵迅速分成两个战斗小组进行灭火。一组特勤官兵提着消防水带冲上7楼的火场灭火;另一组特勤官兵接上火场旁碧桂苑小区的消火栓,利用高压水枪将水从窗口射入控制火势。由于出警迅速、扑救及时,火灾才未造成人员伤亡。

  就在浑身湿透的消防官兵准备返队时,碧桂苑小区内的保安和部分被煽动起来的居民近10人却将消防车拦住,不予放行,理由是消防官兵在灭火时动用了小区内的水源(消防官兵在灭火时就近接了小区内的市政消火栓),必须缴费,如不缴费就不准离开。

  带队的王跃平中队长拖着疲惫的身体带领官兵耐心地向群众讲解消火栓属于市政设施,不属于小区内的水源,消火栓内的水是消防用水,不会收费的。但这些人根本不听消防官兵的解释,部分人还恶意辱骂和讽刺参与灭火的消防官兵……

  最后小区保安人员又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的授意下要求消防官兵签字画押,以证明在灭火时动用过小区内的消火栓。为了能尽早把消防车驶回总队待命,王跃平中队长同意了要求签字的条件,但保安人员又无法出具任何相关凭据。

  烈日高温下,穿着厚重防火服,身上还啪嗒啪嗒滴着水的消防战士被围攻了近半个小时之后,才得以脱身。他们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广大群众提高消防意识,增强法纪观念,积极配合、支持他们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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