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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最后通牒”

2004-08-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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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晚报消息在鞍山,一直令人提心吊胆的20家省、市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3日上午被下达了“最后通牒”,整改措施和时间期限均有明确规定。据鞍山消防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鞍山有省级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家,鞍山声像大厦和鞍山一百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停产停业;鞍山天河大厦和国泰大厦分别被限期到8月31日前和9月15日前整改完毕。市级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6家,其中,鞍山时尚时装城、海城南台箱包市场已整改完毕,待消防部门核查后销案。鞍山正龙集团聚富宫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局部停产停业,无法整改部分责令改变使用性质;鞍山物贸大厦被责令三层局部停产停业,其他隐患限10月30日前整改完毕。此外,鞍山国际大酒店,鞍钢化工总厂、鞍山寰球大酒店、田园酒店、银座、乐雪五一路批发市场、劳动大厦、辽南大市场、鞍山家私城、胜利宾馆、第三人民医院被限期整改。鞍山大厦24米以上立即责令停业,其他隐患限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在13日鞍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会议上,有关人士强调,不能如期整改的单位,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甚至停产停业,消防部门负责停产停业的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开脱,对因督促整改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苏伟 首席记者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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