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安全监管不力
天府早报讯记者昨(14)日从省安监局获悉,南充“9·27”特大沉船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分析为:企业、乘客、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监管监察不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不严。
9月27日,南充蓬安县“蓬安客29号”客船载客135人(核载80人)在嘉陵江上翻沉,69人生还,66人死亡。是今年来全国一次性死亡人数最多的安全事故。
调查发现的主要原因有:一、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金溪电站二期围堰施工进入主航道影响嘉陵江通航环境,特别是在9月26日至27日晨对主航道侵占严重,使水流态势发生急剧变化。作为经营企业的事故船舶严重超载,导致事故发生、死亡人数扩大。二、监管监察不力。航道监管部门未对因施工致使通航条件恶化的航道实行封航;严重超载的船舶仍然发航。三、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船员在超员情况下冒险航行,临危处置不当。四、乘客安全意识淡薄,在严重超载情况下仍乘船。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水电建设施工未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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