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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火灾案被告人否认控罪 庭审实录

2004-10-27   来源:东方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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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外。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公告:本院定于2004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文革、李永开、魏东衡、朱峰、肖伟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告人沈黎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几个路人伫立在公告下;另一边,审判庭紧闭的铁门外,数十名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等在这里,希望能够等到一张庭审的旁听证。

    连日来,珠晖区人民法院的这一则公告成为衡阳市民谈论最多的话题——李文革,这个昔日在衡阳呼风唤雨的能人,在将近一年之后,又成了焦点。

    李文革的受审,把人们的思绪拉回到2003年11月3日。

“11.3”大火惨烈悲壮

   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突起大火。

    衡阳消防官兵130余人和4个专职消防队的50余名消防队员先后赶赴火灾现场,将楼内尚未撤离的居民一一背出或转移,400多名居民无一伤亡。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大楼突然发生坍塌,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15名官兵及工作人员受伤。
 
    火灾事故发生后,专家鉴定组作出的鉴定结论认为,衡州大厦的业主、施工及设计方违反有关法规,严重降低了工程质量标准,大大降低了其抗灾害能力。火灾是坍塌的外部诱因,而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方面的严重工程质量隐患,则是造成大面积坍塌的内因。

    2003年12月21日,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被当地警方逮捕(检察机关对李文革的指控,详见本报9月13日的报道《起诉李文革》)。

旁听证成为抢手货

    自珠晖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后,庭审备受关注。

    昨日清晨,不少得知消息的衡阳市民赶到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想申请一张旁听证,得到的却是同一个回答:“旁听证已经发放完了。”

    8时,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法庭门口。该审判庭可以容纳200多人,但随着人群越聚越多,小小的审判庭已经无法满足人们要求。一法警介绍,从昨日上午7时开始,法庭前就聚集起了好几百人。直到上午10时,前来旁听的人仍然源源不断。面对黑压压的人群,有关方面在组织办理了一批旁听证后,不得不要求法警将法庭大门关闭。许多从外地赶来的记者也因此被挡在了门外,只有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及少数提前一天从衡阳市有关部门得到临时采访证的媒体记者被允许进入旁听,但也被告知庭审现场严禁摄像和拍照。

李文革否认构成犯罪

    审判庭一派庄严、肃穆,200余个座位座无虚席。

    在昨日的庭审中,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副董事长李永开,原江东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员魏东衡,衡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朱峰、工程师肖伟,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衡阳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沈黎明等6名被告人接受了法庭的讯问。

    上午9点,6名穿着黄色囚衣的男子被押进法庭,旁边记者指着最前面那个个头中等、胖瘦比较均匀的男人说:“李文革来了,走在最前面的那人就是。”

    在公诉人员宣读完长达10多页的起诉书后,这个昔日衡阳的风云人物开始对“11.3大火”表达了他个人的看法:“我对去年11.3大火中牺牲的烈士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表示慰问,对灾民表示同情。”

    尽管讲了这样一番话,李文革却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作为一个投资者、开发商,我也是一个受害者……虽然有一些项目违规,手续不全,但得到了补办。”李文革说,他还有大量的财产在该大厦,这次事件让自己损失很大,命运也受到打击。

    死难消防战士亲属,受灾居民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此案预期审理3天。

大火旧址暂未建纪念碑

    发生火灾的衡州大厦,已经被夷为平地。2003年11月3日大火后,记者曾经亲身经历了那一段废墟中抢救的日子。昨日,记者又来到这里。

    衡州大市场仍然繁华。那曾经被全国人民牵挂的衡州大厦只留下一堆废墟,空旷的广场上停着几辆小货车,人们正在做生意;广场的中央,一堵红砖围墙的围绕中,露出残垣断壁。上面粉刷着数十个红色大字:“火灾保卫现场,不得损害围墙,不得翻墙入内,违者依法惩处。”

    这就是衡州大厦曾经耸立的地方。大厦对面,曾经作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大楼已经上锁,记者无法登上。只能看到市场附近几处居民楼的外墙上,隐约被大火长时间熏烤后留下的痕迹。

    衡州大厦的旧址原本打算为20位死难的消防官兵建造一座纪念碑。记者了解到,当地消防部门和民政部门已经做好了纪念碑的设计,但什么时候会动工,目前不得而知。

     一些当地人在围墙旁摆下了菜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在围墙边谈论着:“这里就是11.3火灾的现场,曾经有20位消防官兵牺牲在这里。”

受伤记者要求赔偿

    记者在庭审现场遇到了“11.3”大火中最早赶到现场并负伤的原衡阳晚报记者李凌。据李凌介绍,去年大火中受伤后,他的腰椎里就遗留下一块2厘米的骨片,现在一用劲就感到疼痛,必须用东西顶住才能止痛,给自己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如果以后有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保留对李文革进行索赔的权利。”李凌这样表示。

    在“11·3”火灾事故中受伤最重的衡阳晚报记者杨帅,目前正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据悉,杨帅也决定向衡阳市珠晖区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起诉。杨帅的父亲告诉记者,杨帅自去年受伤以来,花掉的医疗费已有40多万元,这笔费用是由市政府和报社支付的。而杨帅下一步的治疗费用,杨帅父亲表示将依靠法律:“至于到底要求赔偿多少,我们还没有正式向法院起诉,因此不便透露。但可以肯定的是,会远远超出40多万已经花掉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还将有100多住户及个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其中包括20名消防烈士的家属和衡州大厦的几十家住户。

    从衡阳市消防支队传来的消息还说,日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向该支队全体官兵赠送了每人10万元、共计32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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