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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特大火灾3责任人接受调查

2005-01-24   来源:现代快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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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薛林)1月20日中午,南京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发生火灾,经过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建工局、公安局、消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人为责任事故。昨天,记者从雨花台区公安分局了解到,造成这起特大火灾事故的3名责任人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1月20日中午,南京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屋顶在施工中突发大火,导致正在施工的金属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约6000平方米被烧毁,损失非常严重。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赶到现场,指导扑救工作。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由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建工局、公安局、消防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起特大火灾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现已初步查明,失火原因为深圳市大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电焊工在进行钢结构檩条上加高铝合金支座的作业时,违反规定,致使焊花直接溅到屋顶保温防水层的聚丙乙烯材料上,引燃大火。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立即展开工作。同时,雨花台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到事故现场,依法调查取证,走访当时现场作业的工人。据参与调查的民警称,经多方调查和掌握的材料来看,当时在屋顶作业的共有两名电焊工,一个姓彭,另一个姓刘。同时,警方还查明,包工头姚某在既没有营业执照、又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该工程,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南京带来了负面影响,教训是深刻的,后果是严重的。为此,雨花台区公安分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3人进行调查,一旦责任成立,他们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待调查组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后,有关事故单位、监理部门及工程管理单位的领导,也将受到处理。

  据悉,火灾事故发生后,南京市纪检部门也派人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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