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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过

2005-01-27   来源:华夏时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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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时报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特别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05个专项和部门预案,以及绝大部分省级应急预案编制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提请会议审议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对于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海啸预警系统仍不完善

  昨天,在中国—东盟地震研讨会上,中国和东盟国家一致通过了预警平台,签署了海啸预警技术平台行动计划。这意味着中国将帮助印度洋、东南亚地区建立预警系统,并加强双方的信息共享。

  中国地震局陈建民副局长指出:“中国地震局承诺,将不定期地向经常发生地震的东盟、东南亚国家地区提供中国地震台所测定的数据。”

  陈建民说,建立一套海啸预警技术是个比较庞大的工程,在这一系统当中,我国一方面要考虑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各个国家的需求和情况。据了解,中国政府将根据双边进一步磋商,在系统建设当中免费提供诸如设备、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在历史上我国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也曾发生过几次海啸,主要原因是风暴潮。风暴潮对中国总是有一定的威胁,印尼海啸就具有警示作用,我国现在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震监测系统,并正在建立风暴潮的监测系统。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目前该系统对某些类型的海啸可以起到监视预警的作用,但是仍不健全、不完善。”陈建民如是说。据悉,下一步我国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认真研究在中国的海岸线如何完善这套地震、海啸等灾难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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