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去年47名重大事故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2005-02-24
来源: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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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穗纪宣) 昨天下午,广州市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朱振中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04年广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介绍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18人受追究
据悉,2004年广州市共追究了18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整改了2名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10名违规配备相对固定用车的离退休领导干部。通过严格出国(境)证件管理,制止和压缩了一批公费出国团组;93名在企业兼职机关领导干部全部被整改,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市纪委还认真落实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市纪委组织集体廉政谈话8次60人,个别谈话10人,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
在大力推进源头治腐、加强行政监察方面,市纪委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但又未达到党政纪处分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去年一年全年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件102件,已核查处理98件。
47人受处分
在对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方面,市纪委严肃追究发生大规模违法建设、越权审批土地等问题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认真查处“12·31”特大火灾事故、“5·11毒酒事件”、“5·30”中毒死亡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对47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涉及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1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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