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央驻辽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辽宁工会大厦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驻辽企业和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会议提出,今后,中央驻辽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中央驻辽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所在地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特别强调“属地管理”的新内涵———过去我省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是以企业划分,即企业的大本营在哪个地区,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就由哪个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企业设在外埠的生产经营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易出现“空档”。现在的属地管理是以企业所在地来划分,即企业注册在哪个地区,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就由哪个地区负责。
会议强调,要落实中央驻辽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放在“基层、基础和基本功”上。特别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抓紧治理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下一篇:煤矿超能力生产视为未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