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大武家搜出的“红包”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长,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高达430余万元。最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贵州省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原局长赵大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为贵州这起“官煤勾结”大案暂时划上了一个句号。
然而记者在进一步的采访中发现,这起“官煤勾结”大案的判决,虽然对那些早已狼狈为奸或正蠢蠢欲动的“官煤勾结”分子能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要完全斩断“官煤勾结”黑手,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敛财局长”5年狂敛435万
遵义县是贵州省煤炭资源储量比较丰富的一个县。身为遵义县煤炭局长的赵大武虽然从级别上看只是个科级干部,但作为全县煤炭行业的主管部门,其“能量”之大却不可小觑。
在赵大武家搜出的“红包”
1999年8月18日,遵义县高坪镇一乡镇煤矿关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经遵义县关岩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并报经遵义市政府批准,关岩煤矿被勒令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审批方能恢复生产。
2000年3月,急于恢复生产的关岩煤矿矿主田维忠托人找到赵大武,并请赵大武在遵义市“华海”酒楼吃了一顿饭。事后没几天,在赵大海一番热心“张罗”下,遵义市、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就来到关岩煤矿检查验收,并宣布关岩煤矿恢复生产。
但这还不是足以显出赵大武“能量”之大的最佳版本。2000年,遵义县高坪镇四面山煤矿经原贵州省煤炭厅抽查,被责令永久性关闭。文件下达后,矿主韩忠贵找到在遵义县政府工作的一位亲戚,让这位亲戚帮忙做做赵大武的工作。赵大武从韩忠贵这位亲戚口中得知韩忠贵愿意出钱后,答应帮帮忙。此后,经过赵大武一番折腾,这个已经被责令永久性关闭的煤矿,在一年多后,竟然真的又恢复了生产。
赵大武的这些“帮忙”,事后都是要有回报的。关岩煤矿恢复生产后,赵大武称有急事需要用钱,向田维忠“借”10万元用用,田维忠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借”了6万元给赵大武。韩忠贵的四面山煤矿死灰复燃之前,送给赵大武3万元“活动费”,事成之后,又分两次送了7000元给赵大武“拜年”。但赵大武对外面来的煤老板,相对来讲“胃口”更大些。
2002年初,北京市金鸡煤炭集团金旺煤矿法定代表人董永安经人介绍认识了赵大武,在赵大武的邀请下对遵义县辖区内的煤矿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董永安有意在遵义县泮水镇投资开办煤矿。由于开办煤矿的相关手续都要由贵州省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董永安与赵大武坐下来在遵义市“蓝天”宾馆协商,最后商定:董永安一次性给赵大武70万元,煤矿开采许可证等全部由赵大武办理。
收到董永安的70万元现金后,遵义县煤炭管理局签署了同意董永安在遵义县开办煤矿的意见,并将材料上报遵义市煤炭局。最后经贵州省煤炭工业局审查批准,赵大武为董永安办理了一个年生产能力30万吨、名叫“宏发”的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此后,在董永安介绍下,北京市个体工商户刘广华也到遵义县投资开办煤矿,相关证照的办理,仍由赵大武出面负责。这次赵大武也是“一口价”:“70万元,少一个子都不行”。
而实际上,董永安和刘广华这两个煤矿相关手续的办理,赵大武直接的花费不过2.5万余元,其余137多万元,都进了赵大武的“腰包”。
据检察机关查实并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赵大武在2002年至2004年两年多时间,利用其担任县煤炭局长的这一特殊身份,通过帮人办理新建煤矿的相关证照,累计收受的贿赂金额高达393万元,其中真正用于办证的支出不过11.7万多元。加上帮一些事故煤矿恢复生产收取的“帮忙费”和矿老板逢年过节送的礼金等,在2000年到2004年这不到5年的时间里,赵大武总共受贿金额达435.23万元。
揪住“狐狸尾巴”费尽九牛二虎之力
赵大武受贿案是贵州省迄今为止所查处的“官煤勾结”案中,受贿金额最大,判处刑罚最重的一个案件,堪称贵州“官煤勾结”第一大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起案件的案情看起来并不复杂,尤其是赵大武受贿次数虽然较多,但手法都大同小异。不过侦破这一案件,侦察人员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
据了解,现年50岁的赵大武参加工作时文化程度并不高,不过是遵义县布政农场的一个驾驶员。参加工作后,凭着头脑灵活,一张嘴巴能说会道,赵大武不仅自修到了“大学文化”,而且在随原布政农场的负责人到遵义县乡镇企业局工作后,还很快完成了从工人向干部身份的转变,并很快当上遵义县矿产开发公司副经理、经理,遵义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等职。
1991年1月,赵大武正式调到遵义县煤炭工业局任副局长、党组书记,同时兼任遵义县煤炭总公司总经理。1993年5月起,赵大武开始任遵义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同时继续兼任遵义县煤炭总公司总经理,直至1998年5月。
1998年5月,在遵义市人代会期间,赵大武的局长任命由于未获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赵从这年6月起,开始只担任遵义县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但继续主持县煤炭局的工作。2001年遵义县机构改革中,原遵义县煤炭工业局改称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并从原来的行政局变为事业局。由于事业局的局长不再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任命,赵大武又开始“一肩挑”,同时担任起遵义县煤炭管理局的局长、党组书记,直至2004年7月“东窗事发”。
据直接负责查办此案的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唸介绍,赵大武从汽车驾驶员干到县煤炭局长,不仅阅历甚丰,而且平常还养成了一个“嗜好”:喜欢钻研法律书。赵大武被立案侦察后,办案人员对赵大武家里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除了一台电冰箱和一台电视机稍微值点钱外,家里几乎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令办案人员意想不到的是,赵大武家里竟藏有许多刑法学方面的书籍,而且赵大武还在一些法条旁边作了“批注”,可见阅读之细心。
吴唸说,赵大武收钱的方式也比较特别,本地人三万元五万元送来的“小红包”,赵大武通常是直接收下,但外地老板送的钱,赵大武通常则是这样收的:双方事先谈好数目,然后由对方把钱从银行里面全部取出来,用编织袋装上扎紧,然后赵大武亲自开车到宾馆,并打开车的后备箱,对方直接把袋子放在赵大武车的后备箱里,然后赵直接开车走人;或者是对方先把钱装在自己车的后备箱里,赵大武的车在前面,对方车在后面,走到郊区人烟稀少的地方时,赵大武再调转车头,让两车车尾相接,然后由对方把自己车后备箱里的编织袋直接放到赵车的后备箱里,赵大武独自离开。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对方只能是一个人,而且赵大武通常也不会说上一句话。
吴唸说,由于这种行贿方式比较隐蔽,而且行贿者多数是外地人,因此取证极其困难。2004年7月,汇川区检察院在对此案进行立案侦察后,全院几乎三分之二的办案力量,都投入到了这一案件之中。案件在侦破过程中,为了找到一些外地来但已经离开当地的煤老板,甚至不得不求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动用技术侦察手段。但这一案件在两次延长侦察期限后,最终还是有200多万元的受贿数额未能查实。
这起案件的主办检察官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检察员李玉忠说,赵大武不仅反侦察能力很强,心理素质也极佳,轻易不会开口。办案初期的10来天,为了让赵大武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只能白天外出搜集证据,晚上再进行突审,通过“挤牙膏”式的办法,让赵大武一点一点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当时一天只能睡上一两个小时,有时甚至只能在车上打个盹,下了车继续办案。
另外在审问中,不仅办案人员,关键时刻检察长也亲自上阵,跟赵大武一起斗智斗勇。经过反复多次较量,最后连赵大武都“奇怪”:自己怎么会“一不小心”承认了这么多?
斩断“官煤勾结”黑手亟需标本兼治
据了解,“官煤勾结”,一些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官员和矿主联手牟利,许多违规煤矿被“做”成“合法”煤矿,是导致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区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
贵州作为我国南方第一产煤大省,煤炭产量占全国的约二十分之一,每年煤矿死亡人数却要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左右。今年1至8月,贵州省累计已发生煤矿事故373起,死亡60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2起,多死亡30人,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
为了打击“官煤勾结”,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都先后下发文件和通知,严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投资入股办煤矿,贵州省也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出了相应的通知。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要斩断“官煤勾结”黑手,远非发发通知、颁布颁布有关禁令就能解决问题。
以赵大武这起典型的“官煤勾结”案为例,这起案件实际上在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立案调查以前,遵义县纪委、遵义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都曾经专门作过调查,但案件最终却都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遵义县检察院在调查中,甚至还出现过这样的笑话:办案人员让某个行贿人在口袋里揣上录音笔,去找赵大武,试图偷偷录下赵大武的谈话作为证据,但这人刚走到赵大武门口,就被事先已经得知消息的赵大武佯装酒醉,一把抱住,把身上的录音笔搜出来,最终反而搞得办案机关十分尴尬。
据了解,赵大武长期作案,长期被群众举报,仍能在有关部门的多次立案调查之下一再“滑脱”,除了其本人反侦察能力极强以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在当地,赵大武这样的干部,已属于县委直接管理的对象,本县纪委、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要对赵大武进行立案调查,首先必须取得当地主要领导的同意。当地盘根错节的关系,往往使得案件的调查很难彻底进行,因此在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再次介入之前,在遵义县无论是党内的监督也好,检察机关的监督也好,都未能真正到位。这就使得赵大武有恃无恐,敢于大权独揽,也不把县煤炭局的其它班子成员放在眼里。此案发生后,办案人员查找一些关连煤矿的材料,在遵义县煤管局办公室和档案室都没有找到的,最后在赵大武的局长办公室里,竟然都找到了。县煤炭局一位职工说:“县煤炭局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大会小会,都只有赵大武说了算,局长办公室成为档案室,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
据了解,此次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能最终将赵大武的案子一举“办穿”,除了汇川区检察院上下齐心协力,办案人员忠于职守,对赵大武审问中私下开价10万元甚至20万元的诱惑毫不动心以外,很大原因也是因为汇川区检察院不在遵义县的管辖范围之内,办案比较独立,赵大武原有的关系网失去了作用。赵大武受贿的钱,其中有267万元拿到了与遵义县相邻的仁怀市新办了一个煤矿。这个煤矿从营业执照上,投资人是赵大武的姐夫袁明辉,但实际上这个矿却是赵大武和袁明辉的侄儿袁光强一起办的。这一事实就是汇川区检察院反复多次,才将事情真相最终查明的。
采访中,当地一些官员认为,斩断“官煤勾结”黑手,除了纪检、司法机关的监督要到位以外,改革我国煤矿目前繁琐的行政审批体制,也是很有必要的。
当地某单位一位负责同志说,遵义县这些外地来的煤老板,其实也不是傻子。他们之所以愿意一次性给赵大武70万元,最高甚至一次就给了110万元,也是算了帐的。因为新开办一个煤矿所需的这些手续,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该矿主们自己去办,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亲自去办,很可能多花上一倍的钱,也未必能办得下来。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官煤勾结”之所以猖獗,且屡禁不止,一方面固然是监督不力,一些官员的权力能够找到寻租的空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煤炭资源配置的相关政策,未随近年我国煤炭市场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使得煤炭开采有了获得暴利的空间。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全国煤价飞涨,贵州煤价也一步步水涨船高,现在在贵州一个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的煤矿,不超能力生产,就算把有关税费全部交足,一年的纯利润也能达到数百万元,超能力生产,甚至能达到上千万元,但国家在煤炭资源开采的许可上,目前基本上沿袭的还是过去的老办法:业主只要花上一笔从几十万元到二百来万元不等的较小的投资取得采矿许可证,就可以获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吨煤炭资源的开采权。表面上,这些资源还是国家的,实际上,只要再交上平均每吨一块多甚至只有几毛钱的资源补偿费,他们就可以完全把取得的资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开采。这种由于资源突然出现的巨大稀缺性带来的原本应该属于全民所有的溢价收益,也被这些人“理所当然”的据为己有。于是短短三五年内,一批靠煤炭开采发家的千万富翁,就开始粉墨登场,甚至“出则奔驰,入则悍马”。
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谢家雍说,实际上,只有国家及时对煤炭资源的配置的相关政策作出调整,把原本应该归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的钱,设法收归国家,使得煤炭开采不再像现在一样是一个暴利行业,“官煤勾结”的黑手才能最终被斩断。
否则,就算有关部门的监督力度再大,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还是会有新的“钱大武”、“孙大武”产生。因为“官煤勾结”的土壤,仅靠加强纪律监督等办法,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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