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达州市安监局获悉:今年9月22日,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造成矿工两死一伤。事发后,该企业隐瞒不报,转移尸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11月9日,该矿被有关部门处以200万元的顶格罚款。据悉,这也是《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发布以来,达州对事故煤矿开出的第一张巨额罚单。
据调查,忠心水库煤矿于1999年投产,年产煤炭6万吨,证照齐全,属合法煤矿。今年9月22日17时30分许,矿工黄大仁、何明兵、黄洪贤3人在没有带自救器的情况下就入井,他们到了工作点后,在无人检查瓦斯也没按规定开启风扇的情况下开始作业,最后,三人因吸入过量的瓦斯而中毒。18时许,矿工向某下井查看时发现三人倒在地上。尽管进行了紧急救治,但其中两人的生命还是未能挽回。
当晚7点过,向某通过电话将事故情况报告给该井施工负责人肖永洪。肖于当晚8点左右赶回矿,将重伤员黄洪贤送到医院医治后,随即封锁消息,瞒着相关部门,在次日清早6时许,偷偷将死者遗体运回其农村老家,准备与家属协商,企图私了此事。
9月23日下午3点半,达州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派人对事故情况进行了调查。达州市委书记李向志、代市长罗强听取汇报后大为震惊,要求彻查此事,顶格处罚相关责任人。达州市安监局一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煤矿内部管理不严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更为恶劣的是,煤矿负责人竟然心存侥幸,隐瞒不报,唯有重罚才能杜绝这类事故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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