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新闻讯 江苏无锡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12”氯气泄漏事故日前作出定论,有12人被追究责任。
今年4月12日凌晨3时45分左右,无锡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因职工违章拉闸造成有机三厂等突然停电,引起液氯泵房l号液氯泵进口短管破裂,发生液氯泄漏事故,导致附近一些居民因吸入有毒气体引起反应而到医院就诊和治疗。
在这起事故中,有12名责任人受查处:对负有重要责任的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副经理杨某,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该公司4位有关领导及电气班长等其他7人,分别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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