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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定举报官煤勾结者最高可奖10万

2005-12-12   来源:潇湘晨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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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讯 对举报非法煤矿、煤矿非法生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经调查属实,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参与或充当保护伞为亲友经营小煤矿提供便利条件谋取私利等问题的,给予5-10万元奖励。昨日,省煤炭局、省安监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暂行)》,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6类情形举报属实有奖 举报受奖的范围主要包括6类情形:非法煤矿,即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擅自进行生产,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煤矿非法生产,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举报以上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奖金免交个人所得税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依法免交个人所得税。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受理举报60日内办结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向县级以上政府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据介绍,自10月份以来,我省民众举报官煤勾结线索明显上升,且实名举报者居多。省煤炭工业局举报电话:0731-2765075;举报传真号码:0731-2765077。举报者还可进入省煤炭工业局网址:http://www.hunancoal.gov.cn,点击主页右上方链接,发送举报邮件。

  又讯 从今日开始,我省将派出5个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大小煤矿进行联合督查,以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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