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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隧道工程转包调查:死亡线上的交易

2005-12-31   来源:中国经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然而,一条不足万米的董家山隧道,却在一年内先后两次因瓦斯浓度过高而发生事故。
    2005年12月22日下午14点45分左右,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右洞发生瓦斯爆炸,截至目前已有44人死亡,11人受伤,国务院调查组正在对这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2005年12月27日和29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两次赴都江堰采访时发现,即使作为国家大中型企业的中铁一局也不能摆脱工程转包分包这一行业痼疾。在那爆炸引起的腾腾浓烟背后,中铁一局第四公司、两位林姓分包商和数名负责具体施工的小承包商,在死亡线上完成了一笔交易。
    赵金的施工队和两位林姓老板
    站在董家山隧道上方的山头上,映入眼帘的场景仍然可以让人想象到爆炸时发生的惨状:被炸烂的排气管道横七竖八地摆放着,到处是飞溅出来的碎石和施工器件。“有一个工人就被压在那个车厢下死了。”一位乐山籍工人指着一个倒扣着的车厢说。
    在44人的遇难工人名单里,赵金是其中一个。赵金是一个负责具体施工的承包商,他带领的19人的施工队承包了董家山隧道右洞的立架和喷浆工程,这是去年5月他从福建的林传升(音)手里承包下来的。
    赵金是四川广元人,他的两个堂哥分别替他管理立架和喷浆两个小组。赵金的堂哥赵光宝说,赵金当时和林传升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格是750元/米,并由前者召集民工负责施工。此外,林传升还将二衬工程(即给隧道进行衬贴)承包给了安徽籍的吴山林(音),开挖工程(包括爆破和运渣等)承包给了另外一位福建籍工头。
    据董家山隧道工地的工人介绍,在这里进行施工的共有两个工程队,第一工程队老板福建人林秀松(音)负责左洞工程,第二工程队老板林传升负责右洞。两队的民工都有80余人,分别来自福建、湖南、贵州、四川、陕西等省。一位受聘于林秀松的会计说,两个老板主要负责工地上的沙石、水泥等材料的购买,同时召集民工进行工程建设,但两个老板都是独立核算;钢材、车辆机具等由中铁一局负责,并由后者监管工程质量、技术和安全生产。
    那么,这两位林姓老板和董家山隧道项目工程的中标方中铁一局第四公司是什么关系呢?“由于工程需要劳务多,因此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了这两个老板。这都是与四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务合同的,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中铁一局宣传部的高新发解释说。但他否认了这二人包料的说法,也不承认赵金是第二层分包。“他只是一个熟练的工人而已,担任的也是类似于‘小班长’的职务”。
    记者在中铁一局第四公司的网站上查到,这两个工程队被该公司称为“外协队伍”。
    但这是否属于变相转包分包行为呢?转包行为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这个隧道的部分工程就是我姐夫承包的,他手下工人的工资都是由他支付。”赵金的妻弟李明勇说。
    行业潜规则
    赵金接手董家山隧道右洞立架和喷浆工程之前,林传升曾将这两部分工程承包给过他人,但那人在工程进展到300多米后就不干了。此后,赵金才承包了余下的2200多米的工程。
    虽然承包了165万余元的工程,但赵金做得却很不容易。赵光宝说,林传生和赵金的合同约定,每月根据工程进度,按照20%的比例扣发赵金的承包款做抵押,直到扣满15万元为止。直到今年6月扣满15万元后,林传升还是又扣了3万元。因此,赵金手下的工人从2005年9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领到这4个月的工资。
    “我们也有两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了,你能不能帮我们问问调查组,停工以后我们的工资怎么办?”第一工程队的工人腼腆地让记者帮个忙。虽然两个工程队都有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但工人们说这已经不错了,毕竟过去每个月还能够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由于他们都是临时工,也就意味着没有人给他们购买任何人身保险。
    据中铁一局四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中标的董家山隧道工程总造价为1.5亿元。但是,该公司和林传升、林秀峰二人签订的劳务合同的总价值仍不得而知。
    “这就是现在工程市场上的潜规则!”一位业界人士说,现在民工工资发放纠纷大多都是工程层层转包导致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僧多粥少”,从而造成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甚至个别项目经理就能直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但这样层层盘剥的结果就是——降低工程质量,减少安全生产投入,不出事情才怪。
    据这位业界人士介绍,目前的工程市场转包有两种,一种是包工,即工头只负责召集民工,具体的质量监管、技术、机械、材料都由施工单位提供,但这种包工一般要求劳务成本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20%;第二种就是包工包料,中间人提成,提成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和单价确定。这两种转包中,除了在招标时,中标单位在标书中明确提出因为不具备某项工序的资质需要转包外,其他的都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据一位工程队包工头讲,他曾经从一家公司接手了一项工程。该工程标底是1000万元,由中标单位转包给另外一家公司,中间提了7%,这家公司再转包给他时又提了20%,但是该公司要承担税金、实验、配合测量、资料等费用,这样他以协助队伍身份进行施工。
    事故频发的董家山隧道
    事实上,近年来董家山隧道所在片区在进行水库导流洞、隧道等工程施工中,曾多次发生瓦斯燃烧及爆炸。就在“12·22”事故发生前的2005年10月19日,另一中标单位中铁二局曾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位公路隧道专家到有“川西第一洞”之称的董家山隧道进行现场考察。但是,专家的论证并未挽回这44个人的生命。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专家介绍说,该地带属于典型的“煤系地层”,瓦斯含量高,无论是开煤矿还是挖隧道都要有详密的防范措施。西南交通大学隧道专家何川教授表示,这一区域的地质结构要求工程设计前期就要做好详细的安全规划,上岗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建设中通风是关键,此外,钻爆、矿灯、机具、照明等都要做好防爆措施,这一安全投入就达数百万元。虽然中铁一局在施工中也做了一定的安全培训和资金投入,但去年3月6日,左洞还发生过一次瓦斯燃烧,导致多人烧伤。
    记者在两个工程队办公室的墙上看到,《开挖班管理条理》、《支护班管理条理》、《员工管理制度》等都很详细地对员工和施工工种做了规定。一些工人反映,2005年3月6日的瓦斯燃烧事故发生后停工了13天,以后的管理开始严格起来,入洞施工前都要交上打火机等物品。但是除了中铁一局第四公司的技术人员外,其余的临时工都无法出示岗位资格证,就连赵金一组的焊工都没有资格证。
    “我们平时进洞干活根本没有统一的工作服穿,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平时的安全培训就是发一些小册子让大伙学习,其实青藏铁路的隧道工程、广州地铁的工程我都去干过,也没有人因为我们没有资格证而不让我们干活啊!”李明勇说。
    此外,在2005年12月27日下午2时召开的会议上,有调查组成员讲,在死亡工人身上还发现了十来部手机,可见安全工作漏洞有多大。随后,记者咨询四川省安监局专家时了解到,有瓦斯的隧道、矿井是严厉禁止带手机下去的,因为手机不是防爆产品,容易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中铁一局第四公司是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工程公司,在其网站上有这样一条消息:去年5月17日至19日,四川省交通厅安排的“2005年度上半年安全质量大检查”中,该公司的中标段“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内业资料”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交通厅和业主领导的赞扬和肯定,并号召都汶路18个合同段向该段学习。
    现在这个优秀路段间的董家山隧道工地上一片狼籍。(党鹏,郝远超)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