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四川省劳动厅获悉,四川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将采取强制措施,在三年内将煤矿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具体步骤是: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在2006年要全部参保;2007年,半数以上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实现参保;2008年,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
四川省劳动厅有关人士称,此举是为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权利。即使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也必须按照工伤条例规定的标准和待遇,支付受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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