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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出最高“罚单” 一煤矿被罚款140万元

2006-06-13   来源:贵州都市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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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福安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经研究决定,有关部门对该煤矿处以140万元的罚款。省安监局何刚局长称,这是贵州省目前对煤矿违法生产行为开出的最高“罚单”。

  据了解,6月9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福安煤矿在停产期间仍然违法组织生产大量出煤”后,该局立即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核实。经过仔细调查,该煤矿自5月23日被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以来,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仍然违法组织生产,从5月24日———6月8日共生产煤炭3722吨,其中,回采出煤2922吨,维修巷道、掘进水仓出工程煤800吨。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有关规定,经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黔西南州、普安县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福安煤矿处以140万元的罚款,其中,包括没收非法所得70万元,并处非法所得1倍的罚款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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