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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炸药屡酿惨案 山西省将“铁腕”整治

2006-07-28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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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平轩岗爆炸事件、宁武东寨镇东寨村爆炸事件……私藏炸药导致的血案让人们触目惊心。7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即日起至9月底,全省范围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的厂点,摧毁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严惩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举报者将给予奖励。

    据了解,省政府确定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太原市作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省政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关闭煤矿、非煤矿山的民爆器材库房尚未拆除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合法从业单位,要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关停,并吊销有关许可证件。本次行动对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全部收缴;对非法生产、销售厂点以及地下非法作坊的制造设备、工具和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全部收缴;对非法运输、携带的爆炸物品全部收缴;对公民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民用爆炸物品,逐一动员限期交出,拒不交出的,依法强制收缴。同时,省政府要求加大对爆炸事故的案件查处。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重大案件和爆炸事故,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购销的案件,从重查处;对所有涉爆案件,都要彻底追缴和查清涉案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彻底端掉非法制贩窝点。在本次行动中,省政府要求实行对所有涉爆单位黄、红牌警告制度,对存在隐患的要停业整改,给予黄牌警告;对存在严重隐患导致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红牌警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省政府规定,对群众举报线索,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要予以重奖1000元—10000元,贡献突出的可奖励1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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