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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职业病发病数年增600多例

2006-08-05   来源:每日商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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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浙江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答复指出,浙江省职业病发病数在以每年600多例的速度上升,浙江在职业病索赔上与工伤保险挂钩,将实行浮动费率。

    据了解,浙江省职业病发病数上升的原因主要与当前我省的一些地方为了单纯追求GDP增长,忽视了职工健康与安全问题有关。企业在招工时隐瞒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作业的环境卫生条件恶劣、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等问题屡有出现。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日益成为职业病的高危人群。

    据了解,我省将对存在职业卫生安全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进行细化,使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水平相挂钩,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和管理水平等为依据,实行浮动费率。省劳动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周坚表示,实行浮动费率后,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可以更及时、有效的获得保险赔偿。

    据介绍,参加工伤保险后患有职业病的职工申请保险赔偿的流程如下:一,向有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二,凭职业病鉴定证明和企业合同申请工伤认定。三,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害等级。四,保险公司根据伤害等级确定赔款金额。周坚说:“目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体检、诊断机构资质认定83家,基本适应当前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病体检诊断工作。我省有506万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截止到今年6月全省有159名职业病患者成功获赔。我省工伤保险覆盖目标是在2008年达到1千万职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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