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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参保人数居全国之首

2006-09-0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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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保障劳务工权益的工伤保险扩面上,深圳已在全国遥遥领先。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700万人大关,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公布,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717万人,其中80%以上为外来农民工,占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7.9%强,居全国各城市首位。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初纲表示,工伤保险的费用负担很轻,让用人单位容易接受,以外来农民工为主的用人单位月工伤保险费用负担人均仅为8到9元。“由于农民工在深圳乃至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流动性较大,很难确定深圳全市农民工的具体人数,但就目前参保人数达717万来看,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深圳市社保中心征收处处长李东说。

    为了切实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深圳已于2005年初取消了坚持多年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险合一”的捆绑征缴模式,允许尚不具备参加全部险种条件的用人单位或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把最高费率控制为1.5%(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伤保险的最高费率为2%左右);用人单位按员工的实际工资总额(农民工人均往往只有800~900元左右)进行投保,但员工一旦发生工伤,社保部门发放工伤待遇则按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6年7月~2007年6月为1622元)为工伤员工本人工资的最低标准进行计发。

    本报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工伤保险基金今年1至6月总支出2.02亿元,约占征收金额的70%,已有2.6万名员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深圳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处副处长黄飞告诉本报记者,深圳将利用经济杠杆来促进用人单位注重工伤预防,在全市推广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该机制将征收费率划定为0.5%、1%和1.5%三级,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收支率和事故率的高低,来确定上浮或下调其征收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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