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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察将开始

2006-09-24   来源:中国建设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建设部将于2006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察。

  据悉,此次建设部选择的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包括,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较多的地区,今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总数较多的地区,今年以来发生的伤亡事故总数与去年相比增幅较大的地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迟缓、组织不力的地区以及未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部署自查工作,自查总结材料上报不及时的地区。

  本次督察的内容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和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落实、组织自查自纠、开展宣传发动、实施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实施、制定措施、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等;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今年以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况;被查建筑施工企业今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本次督察将采取以下方法: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抽查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及落实等情况;现场问询,检查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具体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本次督察的重点将放在每个地区的省会城市和1个工程量较大、且发生事故较多的地级市,将在每个城市随机抽查2~3个施工企业,随机抽查4个在建项目。被抽查的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以2005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为主。

  建设部同时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06年9月份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活动,并要将前一阶段所做的工作、本次自查详细情况以及今后的针对性措施等,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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