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霜月 实习生王飞鹏)昨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受理商业贿赂举报的相关方式。
举报电话:83135880、83133498
举报电子邮箱:ajzhb@126.com
举报箱:设在广东省局办公楼一楼(广州市吉祥路100号)、办证大厅(越华路旧仓巷81号)和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天河东路41号)。
据了解,安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各类安全评价和培训机构给予上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入股、回扣、提成、财物等。
二是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监察权力过程中,尤其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各相关部门人员,在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生产执法等过程中,收受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是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情况,插手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或投资入股监管对象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及收受监管对象回扣、提成财物。
四是政府采购中收受回扣,对外委托业务中违反招投标规定、暗箱操作。
该局局长陈建辉要求,各市局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梳理归类,分类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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