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却没重新报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复工…… 经过为期16天的专项监察,山西省煤监局6月6日作出决定,责令吕梁、晋中、阳泉3市的20座煤矿建设项目停止施工。
该省煤监局在对吕梁、晋中、阳泉3市的43座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检查中发现:兴县山西冠盛煤业有限公司的煤矿在新增安全设施设计时,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中阳县裕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石楼县山西佳亨煤业有限公司3个井筒位置及用途发生变化。
除以上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外,有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未进行年检,有的已经过期;部分建设项目无项目委托书,无施工项目负责人委托书;还有的施工队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并且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该省煤监局责令20座煤矿建设项目停止施工, 19座矿井限期整改,4座矿井停止设备使用。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18座煤矿,予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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