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娱乐场所消防不过关将停业
2007-10-0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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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太凌 左晶 王林东)“十一”期间,北京旅游、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随时准备接受消防部门的抽查。从10月2日至10月10日,北京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此次公安消防机构将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把警力集中部署在火灾高发地区和高发时段,特别是夜间营业性场所,并按照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提出的“三条铁规”要求,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将追究经营者主体责任。
专项行动的范围是人员密集场所。工作重点是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四个方面落实情况。
专项行动时间安排在10月2日至10日,具体从三个时段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每晚20时至24时,检查公共娱乐场所;10月2日至6日每日9时至17时,检查商场、市场;10月7日至10日每日9时至17时,检查宾馆、饭店。上述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逐一进行检查,每查一处,均要向被查单位下发《关于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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