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电动车在充电时引发火灾,给用户造成损失。16日,在镇江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厂家终于同意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万元。
3日晚9时20分左右,镇江丁卯开发区杜湖新村殷先生家突然发生火灾。第二天,殷先生根据该市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判断,火源是电动车充电引发,便找到经销商索赔。经销商到现场察看后却认为,现场有两辆被烧毁的电动车,引起火灾的不一定是他们所售的那辆,双方对火灾责任争执不下。镇江市消协工作人员会同经销商和厂家代表赶到他家,消协人员细心观察后发现,在另一房屋的电冰箱上原封未动摆放着被熏黑的另一辆电动车的充电器。经调解,电动车厂家向殷先生赔偿两辆售价各为2500元的新电动车,另外付1.3万元现金作为补偿。 (刘建 元胜 张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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