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窑因资源枯竭、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被关停,但煤老板擅自开井,造成3人死亡,多人重伤的重大事故。前天,合川法院对黑心矿主和其他责任人进行了宣判。
2006年2月,伍光辉所经营的本区三汇镇小湾煤矿榆钱井由于巷道矮小、资源枯竭等原因,先后被吊销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采矿许可证,该矿井井口被封闭。同年3月,伍光辉为牟取私利,与贺德安商议后擅自将该矿井井口打开,实施非法采煤作业。自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间,该矿井非法采煤共计13800余吨,价值人民币240余万元。
2007年6月初,伍光辉、贺德安、周才华三人在明知有重大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让工人继续作业。造成杨三全、傅小全、陈光才三人死亡、张正德等人受重伤的重大事故。
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伍光辉、贺德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周才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