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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发生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2008-02-23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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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政府日前下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知,要求突发事件一旦被发现后应尽快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隐瞒不报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据悉,《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知要求,突发事件一旦被发现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应在1小时内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隐瞒不报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为了给突发事件上报提供机制保障,河南省还将从上至下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相关要求,2008年年底前,18个省辖市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全部运行。

    此外,河南省还要建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协调机制,从严追究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对于谎报、瞒报事故现象,将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发生后瞒报者甚至要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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