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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彻查工地安全隐患 严处事故责任方

2008-03-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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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记者从北京市建委获悉:3月20日上午,北京市建委召集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市丰台区韩庄子住宅小区召开安全工作现场会,通报了3月19日上午韩庄子住宅小区二号楼在施工中发生的高坠亡人事故情况,宣布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全面的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月19日上午10时15分,四川省国程劳务有限公司的两名施工人员在13层的卸料平台上进行钢管导运时,卸料平台突然倾覆坠地,平台内的两名施工人员随同卸料平台一同坠落地面,造成两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区建委主管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展开调查。经查,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北京西南四环路扩建工程筹备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市丰房建筑工程公司,劳务单位为四川省国程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目前已经施工至17层。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进行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和使用未按设计方案执行。方案要求卸料平台的钢丝绳应与结构联结,但是在实际中却使用穿墙螺栓与钢丝绳联结并在螺栓受力处施焊。在使用过程中卸料平台超载,卸料平台设计承载为1.5吨,但是在实际中卸料平台上有大量的钢管、油托、卡扣以及盛物的铁笼约4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没有到位,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和使用与设计方案不符,并且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操作人员在使用中超载,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对违规现象进行纠正。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没有到位,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月20日上午,北京市建委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因建设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的这起事故,北京市建委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做出停止投标资格和停止执业资格的严肃处理:该工程停工整顿7天,整改完毕后向丰台区建委提交复工申请,待丰台区建委同意后方可复工;暂扣北京市丰房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暂扣期间停止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招标资格;停止四川省国程劳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招标资格45天;停止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招标资格30天;停止北京市丰房建筑工程公司该工程项目经理职业资格12个月;停止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3个月;记北京市丰房建筑工程公司违法违规行为15分;记北京市丰房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该工程项目经理、安全主管违法违规行为各8分。

    北京市建委要求各区县建委和各企业要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一丝不苟得做到五个“坚决”。一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坚决停工,全面整顿。二是对违法、违规的工程,各区县建委及各级执法部门要坚决严肃查处。三是对未认真落实市建委召开“0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大会”要求的工程,坚决要求工程进行整改。四是对未整改到位的工程坚决不能复工。五是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对安全事故责任坚决追查到底,严肃处理。

    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将继续对该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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