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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双燃料汽车将统一张贴“安全使用标识”

2008-03-22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1日电 (记者潘莹)2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全市所有的双燃料车辆进行造册登记,符合标准的车辆将统一张贴“安全使用标识”。

  近日,乌鲁木齐市、昌吉市接连发生两起双燃料汽车在加气站加气过程中气瓶爆炸的意外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二人受伤,并有多辆汽车及加气站部分设施受损。

  当地政府、公安、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调查后初步认定,两起爆炸事故均由出事车辆燃气气瓶质量不合格所致。其中,第一起事故中,对出事车辆进行过非法改装的相关人员已被司法机关行政拘留。

  目前,针对全市30多家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乌鲁木齐市安监局、质监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其中,重点检查加气站内各加气车辆距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加气过程中车内是否乘坐人员等情况。同时,乌鲁木齐市政府要求各加气站点对加气车辆进行证件检查,严禁为非法改装、气瓶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双燃料汽车加气。

  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大新说,目前,为摸清全市双燃料汽车“家底”,有关部门正通过燃气汽车改装企业及公安交警部门,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和信息,对符合有关标准的双燃料汽车将统一加贴“安全使用标识”,同时,将严禁各加气站点给没有“安全使用标识”的双燃料汽车加气。

  乌鲁木齐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引进开发燃气汽车项目,2003年成为全国清洁汽车重点推广应用的城市之一。2007年6月,因受天然气季节性供应短缺困扰,乌鲁木齐市政府紧急叫停“油改气”业务。截至2007年7月,乌鲁木齐大部分公交车和出租车都已经从燃油改装成燃气汽车,数量达1.5万辆左右。而据不完全统计,乌鲁木齐市现有非法改装的双燃料车辆达2000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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